花都殯葬社」負責人。曾永慶、徐彥律、陳宏宗、潘聰誠、 詹再興、李來順、郭文斌、黃志明、張有忠、林心香、陳原 安於任職期間,與楊南山分別有下列犯行: (一)曾永慶、徐彥律、陳宏宗、潘聰誠、詹再興、李來順明知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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